2023年“二上”政府采购预算

发布日期:2022-12-22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保证预算执行的准确性,现通知各单位部门提前做好2023年二上政府采购预算编报的准备工作,本次政府采购预算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采购与资产配置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附件1)、《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9〕2号)及《财政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9〕39号)等制度规定,将有关采购项目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范围,即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会议服务和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不包括科研仪器设备。

二、编报方式及要求

1.填报方式:浏览器打开地址:http://www.ucas.ac.cn/,通过点击“信息门户”进入到“中国科学院大学信息门户”登录,点击“网上采购平台”,页面跳转到系统首页;在“常用功能”模块中,点击“采购预算填报”图标,进入采购预算填报主页;点击“集中上报”,分“新增政府采购限额以上”和“新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进行填报。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2采购与资产配置综合服务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

      2. 请准确填写经费类型和经费代码,系统将自动识别项目类型,报相关审核部门审核,如使用学校经费的由资产管理处审核;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的由科研处审核;在中科院立项的工程项目由基建处审核;

    3.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预算小于100万元的项目、会议服务项目,点击“新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进行填报;100万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20万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含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点击“新增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进行填报;

4. 根据财政部最新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各单位老师请结合采购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状况等情况,科学研判项目(包括整体项目和分包项目)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5.按实际采购需求编报,不要虚报。

     三、上报时间及方式

    1. 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登录“采购与资产配置综合服务平台”填报政府采购预算;

   2.请各单位老师务必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工作,尤其财政部要求政府采购预算需细化到具体采购项目,没有上报预算及预算未批复的项目将无法发布招标公告、实施采购活动。如因各单位未及时上报政府采购预算而不能实施采购活动的,后果由各单位负责。

     3.本次编报工作结束后,无特殊情况,不再受理2023年“二上”政府采购预算工作,请各单位、部门按上述时间集中上报。

   政府采购预算联系电话:69671908

     联系人: 周璇,zhouxuan@ucas.ac.cn

刘娜,liuna19@ucas.ac.cn

 

     附件1: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采购与资产配置综合服务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

    

资产管理处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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